第(2/3)页 “基于以上,完全可以认为,方如风的行为达到了犯罪预备的条件。” “并不符合上诉方委托律师所描述的,无客观事实证明方如风正在实施犯罪预备行为。” “所以检方对于本案的意见是驳回上诉方无罪申请的请求。” “维持一审原定判决。” 针对检方所陈述的这一点情况,苏白了解。 通过搜索这个关键词来判定故意的主观性,这一点怎么说呢.… 很模糊.…这个判定在法律的认定上面通常会认定方如风,在主观上有想要实施犯罪的意愿。 但是如果将此归类为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。 很牵强! 为什么这么说? 那需要先了解一下,犯罪预备行为通常是指什么? 通常指的是行动力。 在这个案子当中,行动力指的是预备刀具或者是预备其他杀人工具。 当然,搜索也可以作为一定的证据作为判定条件。 但是搜索妻子出轨了怎么办,或者是杀人了会不会判死刑,可不是行动。 如果方如风进行搜索的是,我该怎么样去杀害我的妻子不留痕迹。 用什么样的刀具去攻击,可以达到快速杀人的目的。 这样的搜索情况完全可以判定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。 为什么? 因为这种搜索,是搜索怎么样去杀人。 但是方如风的搜索是什么? 方如风的搜索是杀了人之后,自己会不会被判死刑,妻子出轨了怎么办。 从这一点上完全可以看得出来,他只是在主观上有这种侵向。 并没有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的行为。 如果说这种搜索都能判定为客观事实。 苏白只能说这可能是他接触过很多案件中的第一例。 再有一点——从情理上来讲,方如风第一个搜索的是妻子出轨了怎么办。 如果真的杀了人之后,会不会被判死刑。 基于这两点,以及当时的环境来讲。 方如风是处在一个对于自己妻子出轨愤怒,但是又理智的情况之下。 所以,对于检方的陈述,苏白并不认同,举手示意下开口反驳: “我方并不认同检方所陈述的内容。” “在搜索栏中搜索的内容并不具备客观上实施犯罪预备行为的事实。” “什么叫做犯罪实施的预备?” “在刑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,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是犯罪预备。” “首先方如风并没有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,其次,方如风搜索的内容也不是和准备工具与制造条件有关系。” “基于这两点而言,他搜索的内容怎么就从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的预备?” “完全不合理,并且不符合法律的解释条款。” “审判长,我方申请驳回检方的相关陈述。 “并且对于检方所陈述,依照搜索内容来判定,在客观上方如风实施了犯罪行为预备的申请进行驳回判定!” “以上是我方的反驳观点。” 在犯罪预备的四个必要条件中。 最重要的就是取决于客观上是否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。 不管是苏白还是检方,都是以这一个内容进行着重的辩述。 因为从这四个条件来看,如果判定了方如风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,那么这场案子就会又败诉。 在苏白开口陈述完,此时受害方中的委托律师徐霞举手示意。 “审判长,我方完全不同意上诉人委托律师的看法.…” 审判长:“请陈述相关内容。” “审判长,我方认为这个案子要从具体客观的情景来看。” “从客观的情景出发。” “方如风是不是表达了想要杀害谢婷婷的想法?” “是不是在搜索如果杀害了谢婷婷的想法,应该怎么办?” “这两点完全可以认为方如风的确有着杀人的想法和行动力。” “再有。” “方如风从搜索中可以明确的看出,已经在行动的范围内了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