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… 与此同时,由于本次庭审是进行公开直播,而且这个案子在网上引起的关注度相对来说比较高。 直播弹幕上,很多人都打出了心声。 “这个案子在一开始的时候,我了解的不是太深,可是经过了这一场二审答辩,我算是清楚了,世上真的只有一种病,穷病!” “如果有钱谁不愿意买正版药去买盗版药?” “还不是因为没钱!” “实在是没钱没办法了,所以才去购买盗版药,这能怪他们吗?他们有什么错?!” “他们只想活下去,有什么错?!” “林勇也真的愿意为自己的病友们进行关照,从结果证据上来讲没有任何的牟利,这说明了什么?” “这说明了他压根就没打算利用这个赚钱!” “真是TM药神呐!” “嗯.…说的对,从第三名证人的口中能够看得出来,林勇代购盗版药在这两年时间内挽救了多少家庭。” “还是那句话,要不是吃不起正版药,谁会去购买盗版药?” “无偿无私进行代购的,有几个人?先不说别的,要想把那么多东西运进来,通过走私知不知道多困难?” “从利润率上来讲,估计也就是给了国外的代销商和走私费用了!” “先不说别的,就从道德上讲,我真的很佩服林勇!” 网上的热议声沸腾,大部分都在看完第三个证人的陈述证词后,对于该案件有了很大的改观。 是的,没错,林勇犯罪了.…可是他是真的为了牟利吗? 并不是! 甚至有不少人都在询问,能不能够判决林勇无罪.… 只不过在法律专业人士进行的解答中,告知不现实。 因为虽然从道义上来讲,林勇的做法是,为了很多病友。 可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的确是涉及到了走私罪和贩卖假药。 如果判决无罪,开了国内法律的这一道口子,那么后续很有可能有些人进行宣扬,从而利用法律的漏洞进行牟利。 … 另一边,庭审场上。 审判台上,作为审判长的段清水敲响法锤: “上诉方证人证词都以陈述完毕。” “关于林勇是否以牟利为主观故意的代购行为,检方和控告方还有没有什么异议,或者说还有没有什么需要进行陈述的?” 在刚才证人的陈述当中,说实话,先不讨论有罪无罪的观点。 公诉人的想法是,这种情况还能被判定为主观故意? 怎么可能! 所以在审判长询问有无异议的时候,公诉人当即表示没有任何异议。 只不过.…作为控告方的委托律师,方奇心里也清楚,他的立场在哪里。 格列在国内的案子不少,与他们律所是合作关系。 每年都有七八个大案交给他们律所。 在这种情况下,他们肯定要为自己的代理公司进行最大的利益化。 在审判长进行询问的时候,方奇当即举手表示: “对于本次案件中,证人的陈述,我方表示理解。” “可是法律就是法律。” “我方请求审判长能够从法律的角度来对该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判定。” “对于林勇是否牟利,我方认为,存在牟利的可能性,因为林勇不能准确的说明利润金额的去向。” “嗯,关于控告方提出来的问题合议庭已经了解。” “还有什么其他问题吗?” “没有了,审判长。”方奇开口。 在方奇开口陈述完后,段清水点了点头。 “既然没有其他问题,而各方对于这一点判定又有所异议。” “那么现在休庭!” “合议庭进行商讨完后,对林勇是否牟利,进行判定!” “休庭!” 法槌敲响,声音传遍整个庭审场。 听到休庭的声音,苏白轻呼口气。 怎么说呢.… 虽然苏白现在不知道休庭的商议结果。 但是从各方面的证据表明,林勇都没有主观故意去牟利的目的。 关于这一个判定,肯定是稳了的! … PS:求求月票~ 手机版: 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