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因为审判长的回复具有合理的事实依据, 怎么反驳? 压根反驳不了。 反倒是被告人席位上,王芳有了剧烈的反应: “根据法律重证据,证据呢?有什么证据可以控告我?” “审判长,你相信徐兴旺和其他人的口供,但是没有什么其他的证据,没有其他证据通过这些就想要对我进行判定。” “这一点我不接受。” “我的口供还说我没有对徐兴旺进行任何逼迫的行为呢。” “审判长,你怎么不听我的口供?” 审判长席位上,徐清远看了一眼王芳,这件事情不是王芳接不接受的问题。 而是现在判定结果已经下来了,被告人或被告人委托律师,如果有什么异议完全可以陈述出来,他也完全可以接受。 就算是在当庭,他不能够驳回判定,但是可以进行休庭。 休庭进行商议。 但是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陈述,进行驳回。 这一点是完全接受不了的。 为什么不听取王芳的口供? 因为王芳的口供没有事实依据,作为支撑点,所以不能够采纳。 采纳徐兴旺的口供是因为其有着事实依据作为支撑。 面对着王芳一直在庭审上嚷嚷着不接受判定。 李清远多次询问王芳,不接受判定的理由。 王芳只有一句话,她没有实施过这种行为,徐兴旺的口供全是胡扯的,是嫉妒她神探的名号,想要拉她下水。 这样就没什么意思了,没有法律依据,李清远肯定也不会改变相关判定。 庭审场上陷入到了一定的混乱当中。 庭审场外,公开直播间中,不少的观众看完了整场的庭审情况。 “呼.…这个案子看到这里,我心里面已经有了准确的答案了。” “王芳的神探人设肯定是要翻车了,不过,关于这个案子我有一点疑惑哈。” “那就是这个案子,被告人委托律师说的重证据轻口供,这个法律条例我听过很多次了。” “有人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,在这个案件中,被告人委托律师说的对不对?” 直播间里很快就有人给出了答案: “被告人委托律师说的对。” “并且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,根据相关诉讼法的规定,的确是需要重证据,轻口供。” “但是有一点需要弄清楚。” “那就是在哪些案件中,需要重证据,轻口供。” “这是有条件的!” “具体的法律条例在庭审上会有不同的表现,像这个案子并不是真的重口供,而是口供结合着客观的事实条件来看。” “如果能够证明口供是真实有效的,那么也可以重口供。” “说白了,一切需要依照相关的场景,合议庭再依照着这些场景去运用法律。” “刚才审判长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。” “我在这里就不过多阐述了,反正这个判定在我看来没有什么太大问题(圈内人信息真实可靠)。” 在看到相关的回应后,提问的网友,回复了一句明白了,接着又将注意力放在了庭审上。 庭审场上,王芳还是接受不了自己被判有罪的现实。 庭审暂时的混乱了一段时间后,李清远重重的敲响了法锤: “请被告人你注意自己的法庭形象,你别忘了你当初是什么形象!” “你有没有逼迫过徐兴旺,或者是其他案件涉及人员。你心里难道不清楚吗?” “再次重审,被告人干扰庭审秩序,只能延长庭审的时间,并不能改变庭审的判决结果。” “请被告人注意!” 面对审判长的严重警告,王芳这才停止了继续扰乱庭审。 整个过程持续了将近大约十分钟。 王芳虽然心有不甘,但是根据张亮目前的表现来看,的确是拿不出来什么其他有力的反驳证据。 她的反驳和扰乱庭审秩序都没有任何的效果。 无奈只能暂时接受这个判定。 等到法庭秩序恢复后,李清远深吸口气,准备进行下一步的法庭流程。 目前,已经判定了王芳的渎职事实。 接下来涉及到的就很简单了,只剩下了一个刑期问题! … PS:求求月票~ 手机版: 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