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另外三名委托援助律师,就各自所委托代理诉讼人的行为做了一定的阐述。 基于法律,基于证据,都表明了对于检方推荐的刑期没有什么太大异议。 但是王文远的委托律师吴振不一样。 在这场案件中,他的作用就是要让王文远判的轻一点,至少判定一个死缓。 所以在这个案子中,他必须要强调这个案子的罪行是重罪,但是不能那么重。 再有一点就是王文远不能作为主犯进行判决。 基于王文远自首的情节,再加上只作为从犯的情节,能够判定一个死缓。 这样的话,那么在这个案子中,他就算达到了王河的委托诉求。 不过.…根据刚才的案件整理情况,这个案子判决王文远死缓的难度很大。 但并不是没有任何的机会。 想到这里,吴振提出了异议: “审判长,我方对于主从犯之间的认定有异议。” “在这个案件当中,王文远的确是提出去寻找刺激的主要人员。” “从这一点上可以看作认定为主犯。” “可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王文远在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想要杀人的打算。” “提出杀人灭口的是谁?” “并且实施强迫的是谁?” “这两个最关键的问题上都是张大力主动提出来的。” “王文远并没有指使张大力做出犯罪行为。” “张大力做出了这种犯罪行为,那么在这一点上来看,张大力才是属于主犯的人员。” “.….” 吴振提出的观点,说白了,就是让张大力来背这个主犯的锅。 陈述的有一定的道理。 受害人委托律师席位上,苏白也一眼看出来了吴振提出这一观点的目的。 目的就是让王文远成为从犯,然后从自首情节上进行出发。 尽量的去减轻刑罚。 判个死缓。 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讲,还有根据张良的陈述。 在这个案子中,王文远起到了什么作用? 起到的是一个谋划和组织犯罪行为的一个作用。 这已经符合了对于主犯的认定情况。 如果不是王文远指挥着另外三人去做出犯罪行为,以及进入到杨帆的家中调戏胡云云。 会有整个案发的经过吗? 不会。 虽然王文远不是提出来杀人灭口的,也不是第一个实施强迫的。 但是刚才张大力也陈述了,他是有王文远的暗示在其中的! 这一点没有得到另外两名被告人的证实,可是张大力的表述不像是假的! 如果不是得到了王文远的暗示,还真的可能不会发生这么严重的惨案。 在这个案子中,判定王文远是主犯,是基于一开始的犯罪行为来考虑的。 这一点没有任何的问题。 从犯+自首,是有可能会被判成死缓的。 所以对于吴振提出来的这个更换主犯,主犯是张大力的要求。 这一点肯定不能同意! 而另一边,听证席位上,作为受害人的家属,王河紧盯着审判长席位和他儿子的辩护席位。 希望吴振提出来的这个要求能够被审判长采纳。 “只要采纳了,就有希望了.…” 王河在心里默念着,顺便还把打量的目光放在了受害人席位上的杨铁军身上。 不过仅一瞬间,就又收回了目光。 . …. PS:求求月票~ (本章完)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