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孟朝歌的眼眶一阵殷红,咬唇,半晌,才喃喃开口,“可是,我特别讨厌,以前的自己。” 讨厌他们口中,那自己失去的记忆。 讨厌极了! 可是就在孟朝歌陷入自己的悲伤的时候,忽而白白推门进来,神色慌张,“孟姐,有客人来了,客人……秦夕,秦氏的那个大小姐!” 秦夕来的时间正巧。 恰好在了秦秋不在公司的时间点。 所以,是孟朝歌亲自接待,可是没想到,面对秦秋的第一句话竟然就是—— “把公司让给我吧。” “???” 孟朝歌愣住,没想到秦夕来的目的竟然这么纯粹。 可是没等她回神,却听到秦夕说: “我不是来恶意并购的,我知道你现在没有什么心思经营公司,但是我愿意交接,给你丰厚的酬劳,你们几个股东可以分一比可观的数目,怎么样?朝歌,我是真心想要和你做个朋友。” 朋友? 孟朝歌愣住,看着秦夕诚恳的神色,欲言又止,“可是……可是秦秋说,你……你喜欢宋霁,所以……迁怒我。” 孟朝歌没遮没掩,一句话,让秦夕的脸变了几分。 这女孩…… 现在竟然变得这么单纯? 眸间一闪,她的笑容更轻柔,眨了眨眼睛,意味深长道:“是啊,我以前真的挺讨厌你的……” 一句话,让孟朝歌的脸色更黯,刚刚才被秦秋厌恶过,现在又来了一个秦夕,一时间,她不想继续跟这个女人沟通,可是下一秒,却听到她话锋一转—— “可是现在我很喜欢你。” 孟朝歌:??? 她难以置信的看向秦夕。 秦夕:“怎么?不相信?确实,毕竟我们之前的关系,是情敌。” 她莞尔,朝着孟朝歌眨了眨眼睛,随即,倾身,半个身子上前,看着孟朝歌的眼睛,神色清明—— “可是现在不一样了,你现在,还喜欢宋霁吗?” 孟朝歌哑口无言。 她…… “所以,我们现在不是情敌,那自然,我们可以做朋友,所以,你考虑一下,交接过后,你轻松,我满意。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