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捡人-《宋渊欢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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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进林子不会去捕捉小兔子,即便遇见了她也不理会,这叫资源再生,可持续发展。
宋欢背着竹篓,到了门口,喊了一声阿弟,随即便听到噔噔噔的跑步声从屋里传来,接着由远及近,一生惊喜的阿姐声刚落下,大门也被打开了。
宋欢一脚踏进院子,手就出现在了阿弟的脑袋上,撸了一把,夸奖道,“阿弟真能干。”
小小的人儿照例脸红害羞了,自从阿姐上次醒了过来后,就没少揉自己的脑袋,虽然每次头发都被弄的乱糟糟,但他知道,自己很喜欢阿姐这样,那种很开心很轻松的感觉,他真的好喜欢这样的阿姐啊……
待小人儿回过神的时候,宋欢已经把野兔放在一边,竹篓也解了下来。
见此,他急忙关上门,噌噌噌的跑到阿姐身边,“阿姐,今晚吃它吗?”
四肢被捆还在挣扎的野兔,两只耳朵听着这话支楞起来,鼻子一耸一耸的,那模样甚是灵性。
宋欢摇头,“待会儿把它关进笼子里。”
她没养过野兔,不知道野兔能不能像宠物兔好养,万一得了抑郁挨不到五天后的集会,她也只能磨刀霍霍了。
阿弟戳了戳兔子耳朵,用力点头。
宋欢将竹篓里的猕猴桃拿了出来,伸到阿弟的面前,阿弟一脸惊喜,“阿姐,阿姐,又到吃毛桃子的时候啦!”
宋欢恍然。
奥,这里人把猕猴桃叫做毛桃子。
阿弟用衣摆接过毛桃子,接着又是噔噔噔的跑进堂屋,去到左侧的柜子,把毛桃子一个一个地轻轻放进了竹篮里,数了数个数,六个,真好,他和姐姐都可以吃三个。
咧嘴看了好一会儿,又把它们摆了摆姿势,这才把一块烂布盖在上面。
宋欢笑着摇头,转身进了厨房,把小半篓的板栗倒进簸箕里,再把外头的野兔解放四肢丢进后院的棚子下的笼子里。
宋欢侧身用手挡住西斜的太阳,看了它的大致位置,估摸着也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了,就兜头转身进了厨房。
房间内,已经默默清醒的少年听着外头的动静,不知是该喊一声,还是该制造点动静,让主人家别忘了他们屋内还有一个陌生人。
少年扫了眼除了床什么都没有的房间,又默默的闭上了眼睛,病弱苍白的脸上浮现了一抹复杂的神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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