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凌蓁随手抽出几本来看了看,内容几乎都是一些关于才子佳人或是富家千金爱上贫困书生的,也难怪原主这么容易就被陈衍明哄骗了去,看来是看了这些话本子之后,对于贫困书生产生了美好的向往。 凌蓁把书塞回去,摸着下马沉吟了下,转身走到放书法册子的那个书架前,抽了本原主学写字时所临摹的字帖出来。 古代可跟现代多使用电子产品,连写字的机会都不多不一样,什么都靠手写。她变成华汐,有演技打底,性子行事方面的问题不大,但是像一些字迹和书写习惯之类的,就要靠练习和模仿了。 而且这还是用的毛笔写字,她以前只学习过钢笔书法,除了上学时规定的基础课程之外,拿毛笔还是第一次。所以她得在这方面上功夫,提前做好准备,不仅要让自己习惯用毛笔书写,而且要把原主的字迹给练熟。 好在原主的喜好比较正常,所练的不是什么行书狂草之类的,而是秀气的簪小楷,这种比较规矩的字体对于凌蓁来说还是比较容易学习的。 她拿着字帖到书案前,自己动手磨墨,喝了半杯茶之后静下心来,一笔一笔地临摹着字帖。 之前她没有练过毛笔书法,投入之后觉得还挺有趣的,就当是学习一项技能了。练得好了,没准在日后的任务里还用得上,要是接了原主比较穷的任务,还可以抄书或是卖书法作品为生。 不如要成为书法大家的话,只练一种簪小楷可不够,至少要比较有特色,而且学习簪小楷本来就是为了模仿原主,凌蓁决定除此之外,多选一种自己最喜爱的字体来练习。 当然,贪多嚼不烂,在此之前,她需要把簪小楷练到原主的水准才行。 身在古代,又是千金小姐,婚事本来就不应该亲力亲为,凌蓁跟华父华母表达完自己的意愿就没去理会了,相信他们会处理得妥妥当当的。 (本章完)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