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买东西不要钱?老板你不是诓我的吧?”十二震惊了,上哪儿也没听说过爱东西不需要花钱的地方。 “光都就是这样的,只要你有招待券,在这里的任何一家商铺消费都不需要付钱,店家会直接记账,最后每个月月底到城主那里去领取。” “那不就是公费吃喝嘛?你们的城主这么有钱,可以养的起一整座城的人?”十二越发想不明白了。 店主点了点头:“城主是这个世界上最慷慨不过的人,只要是光都的居民,都可以受到他的庇荫。” “你看,就连天上的太阳,也是城主赐予我们的!” 十二并非不相信这世界上有爱心泛滥的人,只是这世界上没有一味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人,这是人性。 最后,她在店主热情的服务下换上了一套白色长裙,裙子中间有一条金色的直线,简约而不简单。 再次走在大街上,她觉得自己更加能够融入这个城市了。 不过,十二也没忘记来光都真正的目的。 按照服装店店主的提示,十二很快便找到了城主的所在。 眼前是一个足足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的祭坛,地上用金粉画着圆圈和线条,在每一个圆圈里又有或大或小的圆形石头。 祭坛的四周还有点燃着的白色蜡烛。 十二之所以知道这是一个祭坛,因为这儿的正中间摆着一尊跟鸿蒙长得一模一样的火鸡石像。 这石像有三层楼那么高,而它背后则是光柱的来源。 店主只说了想要找城主就来这里,可是却没说城主长什么样子。 正当十二为难的时候,一个打扮朴素的妇人来到了祭坛前,先是将自己手中的一摞纸张放到了祭坛中间,随后又点燃了蜡烛,跪倒在地。 不一会儿,祭坛中间的纸张下亮起了金色的光芒,片刻之后纸张消失不见,取而代之的是一袋子金币。 妇人有些激动的走上前将金币收好,却忘了拿走放在蜡烛边的火柴。 十二走了过去,从火柴盒里抽出了一根火柴,点燃了蜡烛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