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夏临夕说到这里,呵呵笑了一声,没有再讲。 墨念也明白了夏临夕的意思,她不禁想到了林青淮与郁之涣,那两个人…… “林总在这方面,跟叶总大概是一路人。” 夏临夕话锋一转,“所以秦好能上位……但如果秦好继续这么蠢下去,就不一定能这么滋润了,有钱人的世界里,最不缺的就是美色,最烦的就是没眼色。” 美色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稀缺货,可对掌握大量财富与权力的人来说,这是唾手可得的东西。 当你不用做出什么努力,就有无数美人贴到你身边时,你根本不会费心去哄她们半个字,要是心情不耐把气撒到对方身上都行,即便如此,她们也不会离开,还会反过来哄你。 在这种情况下,稀缺货就成了大路货,不值得去耗费什么精力去维持什么。 最后唯一在意的,只有自己开心不开心了。 墨念对夏临夕说的话并没有评价什么,她从逻辑上思考后,认为夏临夕说的大概率是对的。 叶北光并非被美色蛊惑的人,在他眼里看来,美色只是一个能勾起他兴趣的条件,得到了无所谓,得不到也无所谓。 就像当初叶北光被她发现联络小三的时候,叶北光半点惊慌都没有,反而找她搭讪。 那时候,墨念大概明白叶北光是什么样的人了。 “算了,还是别提秦好了,倒胃口!” 夏临夕往嘴里塞了几片烤土豆,“吃烧烤吧!” “嗯。”墨念点头。 大概是吃了太久清淡的东西,夏临夕这次放飞自我,扫荡了桌上大半烧烤,还另外点了许多。 只是,许久不吃辣,忽然猛吃辣,夏临夕刚结完账就开始肚子疼了。 “去我家休息吧,我哥熬了银耳汤。” 墨念见夏临夕叫唤,便扶着她回家,“你下次还是少吃点辣吧,本来就生活不规律,对肠胃不好。” 夏临夕闻言,用深沉的语气回道:“我不后悔!” 墨念:“……”别用壮士断腕的表情说这种其实很幼稚的话啊。 第(2/3)页